王丽春律师,甘肃达而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具有丰厚法学理论知识,熟悉各类法律关系的处理。办案主要从事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案件,擅长合同纠纷、婚姻家庭,公司风险控制、医疗损害等案件。曾负责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担任法律顾问事宜,负责合同审阅、医疗纠纷等案件,曾代理曹某诉恒大帝景、陈某某诉朱某某等买卖合同纠纷;杨某某诉沈某、冯某诉杨某等民间借贷纠纷;曾参与甘肃坤达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高某某施工合同纠纷;李某诉刘某某、何某某诉史某某离婚纠纷等案件。处理案件认真,热爱自己的职业。自执业以来办案细致,致力于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。执业座右铭:“忠于细,细于专,专于精,精于服务”。